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关于培育数据流通服务机构 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意见
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关于培育数据流通服务机构 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6-02-0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文汇
国数政策〔202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数据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各下属单位、各协会:

数据流通服务机构是链接数据供需双方,促进数据流通交易,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重要主体,包括数据交易所(中心)、数据流通服务平台企业、数据商等。当前,各类数据流通服务机构竞相发展,在优化数据资源配置、拓展数据应用场景、激发数据市场活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功能定位尚不清晰、服务能力仍有短板、监督管理亟待完善等新情况新问题。为进一步明晰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功能定位,提升数据流通交易服务效能,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加快繁荣数据市场生态,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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