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等人员设置规定梳理
国有企业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等人员设置规定梳理
入库时间:2026-04-13|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文汇
编者按:本文内容整理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公开法律法规。由于不同层级、不同功能定位的国有企业(如国有独资、控股、参股及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在具体治理结构上存在差异,请读者在实际操作中结合企业性质及上级监管要求具体适用。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或合规建议。

一、国企党组织设置规定

(一)设立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所需党员人数的要求

1.国有企业党员人数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党员人数不足10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委。(国企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2.党员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党总支)。党员人数不足5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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