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2024年修正)
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2024年修正)
发布日期:2024-04-0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文汇
(2012年11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1号公布  根据2024年4月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3号修正)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规章对消防、道路交通、铁路交通、水上交通、民用航空、核与辐射、特种设备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及其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含义)

本办法所称的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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